汉字认知的这些特征建立在传统文化的观念基础之上。首先,在意义、声音和文字的关系上,中国同时存在两种意见。扬雄(公元前53—公元18)的《法言·问神》篇云:“言不能达其心,书不能达其言,难矣哉!”这句话反过来也就意味着,书是用来达言的,言是用来达意的,这是与西人同的一面。同篇又云:“言,心声也;书,心画也。”[4]“言”与“书”似乎又都各自直接对应于“心”,意义可以分别通过语言与文字两条途径表现出来(前引宋育仁所谓“字之形所以绘出人心中之意”即文为“心画”之意。参看第三章),这是和西人异的一面。综合起来看,文字既是语言的记录,又可以不是语言的记录。[5]
其次,字形的优先地位与“象”的概念密不可分。[6]《周易·系辞上》云:“子曰:‘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。’然则圣人之意,其不可见乎?子曰:‘圣人立象以尽意,设卦以尽情伪,系辞焉以尽其言。变而通之以尽利,鼓之舞之以尽神。’……是故夫象,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,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。”据此,“象”的特点,一是简要以驭繁,二是可见能达意,不为“言”所拘,这与前引扬雄言是相通的。又《周易·系辞下》说:“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易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……上古结绳而治,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。百官以治,万民以察。盖取诸‘夬’。”[7]第一章引用过的许慎之言显然脱胎于此,却做了一处关键修改,将八卦和文字的发明联系了起来。[8]近代学者对此多有批评,以为八卦和文字无关。[9]但书阙有间,此事已无法搞清。比这重要的是,许慎的修改体现出什么样的观念?大概仍和“象”有关。不论是八卦还是文字,都可归入“象”,而许慎正是由此角度切入问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