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(指曹丕)复问曰:“吾梦摩钱文,欲令灭而更愈明,此何谓邪?”(周)宣怅然不对。帝重问之,宣对曰:“此自陛下家事,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,是以文欲灭而明耳。”时帝欲治弟植之罪,逼于太后,但加贬爵。(节选自《三国志·魏书·周宣传》)
他“分权制衡”的第三步,乃是处置曹魏外戚集团的“远与近”问题。在先前的夺嗣之争中,曹丕的母亲卞太后一直是偏向于曹植、曹彰的,而且登基后对他们也是维护有加。
因此,曹丕对卞氏一族等外戚集团并无获助感恩之情。他于黄初三年(公元222年)便公然下诏:
夫妇人与政,乱之本也。自今以后,群臣不得奏事太后,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,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;以此诏传后世,若有背违,天下共诛之。(摘自《三国志·魏书·文帝纪》)